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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版:热线·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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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不是免责的理由
商家负有保管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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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2月9日     收藏 打印 推荐 朗读 评论 更多功能 
上饭店就餐或去商店购物,一般店方都会提供免费的停车场让你停车,不过,这种停车场多数是无专人负责看管,这样一旦你的车子停在那里遭到损坏,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?律师给出的答案是——
免费不是免责的理由
商家负有保管的责任
2010-02-09

  □本报记者 王争

  “我的汽车在超市地下免费停车场停了半个小时,结果发现车子被刮破,而超市方面竟然不肯承担任何责任!”前天晚上,市民尉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。

  据尉先生说,当天晚上他和家人一起到位于市区城南的一家超市购物时,将车子停在了地下免费停车场,当他们买好东西出来时却发现,尉先生的车子左侧不知被哪辆车刮了一下,保险杠的油漆都被刮落了。虽然车损不是很严重,但尉先生还是找到了超市的相关负责人,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责任。然而该负责人却表示,他们只提供免费停车,并不提供免费看车,顾客的车子被刮破,责任只能由其自己承担。

  尉先生认为,超市方既然为顾客提供了停车场所,那么他们理应承担起看管的义务,这既是对消费者购物的一种优惠,也是超市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。

  据了解,为了方便顾客,不少超市、商场、饭店等都设有免费的停车场,而消费者在免费停车场内停车时,车子受损的事情却时有发生。一位姓蒋的车主说,去年12月底,他在柯桥一家饭店吃完饭后,因为喝了酒就没有把车子开回家,不料等他第二天早上去取车时,发现车的门锁被撬了。为此他与饭店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涉,但对方坚持认为饭店只负责提供免费的停车位,不负责替顾客看管车子,顾客的车子受损与饭店无关。最后蒋先生只好自认倒霉,自掏腰包到4S店进行了维修。

  遇有这样的事情,究竟应该谁负责呢?对此,相关律师认为,商场、酒店等单位提供的免费停车场,是其经营、服务场所的延伸,对消费者停放在其停车场里的车辆负有保管的责任。因为,消费者在去商场、酒店消费的过程中,将车辆停放在商场、酒店指定的停车场内,这是消费者出于对该商场、酒店的信任。因此尽管停车是无偿免费的,但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或到酒店用餐时,就已经与商场、酒店之间形成了一种消费服务关系。所以相关律师认为,只要消费者有证据证明车子确实是在商场或酒店消费时损坏的,就可以找商家进行索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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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县报 热线·民生 12 免费不是免责的理由
商家负有保管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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